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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
正常 |
2025-09-12 11:45:00 |
2025-09-17 11:45:00 |
2025-09-12 11:38:16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9月10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5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502 市政工程。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9家,分别是: (1)**经济****点击查看公司; (2)****点击查看; (3)新****点击查看公司; (4****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5)精源****点击查看公司; (6)****点击查看**公司; (7)**恒****点击查看公司; (8****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9)****点击查看**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9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中总监工程师代表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子证书已过使用有效期,且未能另行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和职称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 (3)初步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新****点击查看公司、精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恒****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等8家投标企业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中总监工程师代表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子证书已过使用有效期,且未能另行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和职称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 (九)评标结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随机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5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经济****点击查看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下浮率 | 0.36% | ||||||||
质量承诺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陈甫亮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点击查看2690);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师(证书编号:****点击查看75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县石湾镇旧镇区(东部片区)污水支管网建设工程; 2.**-**共建现代产业园(罗阳)博深大道、博福大道建设项目; 3.**县城宝瑞路建设工程(K2十015~K3+780.288段)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3.26% | ||||||||
质量承诺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廖晓愚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点击查看7523);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51****点击查看02647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点击查看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第一批)水口实施子项目; 2.****点击查看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监理(第一批区住建实施)。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经济****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1.51% | ||||||||
质量承诺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彭欧辉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点击查看4759);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A08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572)。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经济****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横琴粤澳深度**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保税区西排洪渠跨渠桥梁工程(南湾大道以南)。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县罗阳街道人民路33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91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926 | ||||||
联系地址 | **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103)。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