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NS-GYQG-LW-2025-001)
****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1 -
二、分包投标人须知- 4 -
三、合同条款- 17 -
四、工程量清单- 62 -
五、招标图纸(若有)- 67 -
六、合同协议书- 68 -
七、投标文件格式- 85 -
一、招标公告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纳金街道嘎巴村,本工程建设规模共分为三部分。
(1)110kV部分:110kV城边线迁改段起于原N21塔,止于原N28塔;110kV城唐线迁改段起于原N20塔,止于原N27塔,两条线路迁改段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2×3.8km,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OPGW-48B1-9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原线路重新放紧线长度约2×1.0km。原线路110kV拆除部分:拆除原线路约2×1.9km,拆除原线路双回铁塔1基,单回铁塔10基,以及拆除相应的导、地线金具串。
(2)35kV部分:35kV献纳I、II回迁改段起于原N4塔,止于原N12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2×3.7km,导线采用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JLB20A-5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24B1-5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原线路重新放紧线长度约2×1.0km。原线路35kV拆除部分:拆除原线路约2×1.9km,拆除原线路双回铁塔7基,以及拆除相应的导、地线金具串。
(3)10kV部分:线路起于10kV白乡141线路4环2.29号杆,止于10kV白乡141线路4环2.37号杆,线路全长0.51km,采用电力电缆,AC10kV,YJV,300,3,22,ZC,无阻水,支线电缆0.29km,采用电力电缆,AC10kV,YJV,120,3,22,ZC,无阻水 0.29km;**一二次融合环网柜1台;**4+2排管0.41km;**电缆检查井8座,其中直通井4座,转角井4座;**环网柜基础1座。
2.分包招标内容为**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劳务工序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业主结算资金。
4.分包招标方式:库内邀请招标。
5.招标文件获取:
(1)分包招标文件售价0元,在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andsgcj.****点击查看.cn/)下载。分包投标人在网站报名成功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分包招标电子文件者,需扫描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件****点击查看@qq.com。发送完毕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6644。
(3)初次参与分包招标人分包招标的分包投标人,应先经分包招标人业****点击查看管理部,电话:199****点击查看6644)核准进入分包招标人合格分包商名册,并符合本招标条件。
6.分包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分包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承担相应费用,并对考察行为及安全负责。
7.分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具有相关电力工程施工经验;
(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企业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①分包投标人不****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分包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分包投标****点击查看管理部(www.****点击查看.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人员资格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项目工程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拟任的主要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和业务能力;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主管领导;
8.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未在开标日期前支付分包投标保证金的,分包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分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向中标和未中标的分包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分包发包人名称:****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分包发包人纳税识别号:****点击查看0400MAD1K7JL27
分包发包人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分包发包人账户:5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0001690
9.本次分包招标采用网上招标,分包投标人通过平台递交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视情况可同时要求提供文档和表格),于2025年8月5日10时(**时间)在平台公开开标。分包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确认上传成功,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10.本项目公告在http://andsgcj.****点击查看.cn/网站上进行公示。以上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分包招标人:****点击查看
开 户 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银行账号:5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0001690
通讯地址:**市**区纳**路64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6644
二、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纳金街道嘎巴村,本工程建设规模共分为三部分。
**自治区****(1)110kV部分:110kV城边线迁改段起于原N21塔,止于原N28塔;110kV城唐线迁改段起于原N20塔,止于原N27塔,两条线路迁改段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2×3.8km,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OPGW-48B1-9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原线路重新放紧线长度约2×1.0km。原线路110kV拆除部分:拆除原线路约2×1.9km,拆除原线路双回铁塔1基,单回铁塔10基,以及拆除相应的导、地线金具串。
(2)35kV部分:35kV献纳I、II回迁改段起于原N4塔,止于原N12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2×3.7km,导线采用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JLB20A-5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24B1-5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原线路重新放紧线长度约2×1.0km。原线路35kV拆除部分:拆除原线路约2×1.9km,拆除原线路双回铁塔7基,以及拆除相应的导、地线金具串。
(3)10kV部分:线路起于10kV白乡141线路4环2.29号杆,止于10kV白乡141线路4环2.37号杆,线路全长0.51km,采用电力电缆,AC10kV,YJV,300,3,22,ZC,无阻水,支线电缆0.29km,采用电力电缆,AC10kV,YJV,120,3,22,ZC,无阻水 0.29km;**一二次融合环网柜1台;**4+2排管0.41km;**电缆检查井8座,其中直通井4座,转角井4座;**环网柜基础1座。
1.2 分包招标说明1.2.1分包合同名称及承包方式(1)分包项目名称:**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劳务分包
(2)分包招标文件编号:ANS-GYQG-LW-2025-001
(3)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外,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
1.2.2资金来源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资金。
1.2.3分包投标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1.2.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5分包投标费用分包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分包投标文件编制及分包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6分包投标文件的文字分包投标文件及分包投标人与分包招标人之间的凡与分包投标有关的文函均使用中文。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
1.2.7分包投标与支付费用的货币分包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总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在分包合同执行中对于分包承包人的施工价款也采用人民币支付。
1.2.8踏勘现场与资料提供(1)分包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预备会。
(2)分包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分包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须事先经分包招标人同意,但不免除分包投标人责任。
(3)分包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分包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失。
(5)分包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分包投标人负责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分包招标人不承担分包投标人据此做出判断和决策的责任。
1.2.9分包招标控制价分包招标控制价(含税):****点击查看814.58 元,大写:伍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元伍角捌分(含3%增值税)。
1.3 分包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分包招标内容招标范围:110kv、35kv高压线路迁改塔基、组塔、架线、接地、金具等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工作,10kv线路土方开挖、排管浇筑、环网柜基础及安装、导线安装等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工作。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1.3.2分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8月28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124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1.3.3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0%。1.4 分包发包人提供条件1.4.1 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分包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1.4.2 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 保证向分包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1.4.3 提供基础资料分包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分包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分包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分包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1.4.4 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分包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分包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5 分包和转包本分包为劳务分包,严禁转包。
1.6 保密(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分包招标文件和分包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开标至签订分包合同期间,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分包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 分包招标文件2.1 分包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分包投标人须知
(3)分包工程量清单
(4)分包招标图纸及技术文件(若有)
(5)分包合同协议(分包合同协议书、廉洁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施工安全协议、分包合同条款等)
(6)投标文件格式
2.2 分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若分包投标人对分包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先电话联系,并以书面形式(网上发送)通知分包招标人予以澄清。分包招标人只对分包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分包招标人的答复在分包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挂网公示。分包招标人未答复的问题视为无需答复,也无须作出解释。
(2)分包招标人可在分包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对分包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修改,为使分包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结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编制分包投标文件,分包招标人可视情**投标截止日期,修改后的投标截止日期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同步挂网公示。
(3)分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或答复,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分包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4)分包招标人的澄清一经挂网公示,即视为分包投标人已知晓。
2.3 分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分包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分包招标人负责解释。
3 分包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分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分包投标报价书
(2)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其它商务资料
(3)分包合同条款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合同协议(分包协议书、廉洁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施工安全协议等)
(6)施工组织设计
上述文件使用分包招标文件提供的分包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2 分包投标报价(1)除分包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分包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须知第1.3款中说明的分包标段全部工作的报价。
(2)分包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合价和分包投标报价汇总表。
(3)分包投标人应按分包招标文件及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施工经验水平,综合市场价格因素和各项风险填报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施工项的单价和合价,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分包承包人将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子项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4)国家法律、法规、****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向分包承包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分包投标人递交的分包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及总报价中,分包招标人将据此对分包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5)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分解的一般措施项目,由分包投标人按“措施项目分解表”填报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和合价。
(6)分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及法规更改的风险,在分包合同有效期内均不因物价波动和法规更改调整分包合同价格。
(7)分包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分包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分包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分包合同文件。
(8)分包招标人不接受分包投标人选择性报价。
3.3 分包投标有效期(1)分包投标文件在开标日期后的30个日历天内有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在原定分包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分包招标人可向分包投标人提出**有效期,并及时通知分包投标人,分包投标人不得拒绝。
(2)在分包投标有效期内,分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分包投标文件,分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分包合同。否则,分包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 分包投标保证金(1)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与分包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1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注:分包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分包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由于分包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分包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3)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
4)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分包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的。
3.5 分包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分包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分包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本1份(签字盖章后扫描为不可编辑的PDF格式),无需分包投标人邮寄纸质版文件。
(2)分包投标文件的扫描文件均应逐页小签,需要分包投标人盖章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单册加盖骑缝章。
(3)分包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分包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法人章。
(4)分包投标文件应由分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两本,分包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分包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分包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分包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 投标4.1 分包投标截止时间分包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2 分包投标文件的递交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上传分包投标文件。
4.3 分包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1)分包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分包投标文件作修改或撤回,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如果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直到分包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撤销分包投标文件,分包招标人将没收其分包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要求(1)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
(2)所有分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完成在线签到,签到信息务必准确。分包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能三局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如未签到或未进入开标大厅,不影响最终开标结果。
(3)因分包投标人原因造成分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分包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分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分包投标文件未解密时,其他分包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2 开标异议电子开标过程中分包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大厅中提出。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分包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纪律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本次分包招标工作。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6.3.1初步评审(1)分包招标人首先审查分包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分包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响应性评审的分包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实质上响应分包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包投标文件应该与分包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偏离和保留。
表1 形式及符合性评审表 审查要求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是否符合 |
分包投标人名称 | 1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报价 | 2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在限价以内 | |
投标文件 | 3 | 按要求签署、盖章、上传 | |
投标保证金 | 4 |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质量标准 | 5 |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0%,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 |
计划工期 | 6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8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142天。 |
审查要求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是否符合 |
公司要求 | 1 | 独立法人 | |
2 | 营业执照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
资质要求 | 4 |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
人员要求 | 5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项目工程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拟任的主要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和业务能力;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主管领导 | |
财务要求 | 6 | 提供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 | |
类似业绩 | 7 | 近3年参与过劳务施工(2022年7月份以后) | |
信誉 | 8 | ①分包投标人不****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分包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分包投标****点击查看管理部(www.****点击查看.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1)分包招标人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分包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以分包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为基础,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综合比较以下各项因素(但不限于):
——按分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分包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与符合性;
——单价和总价报价的合理性;
——施工设计方案、进度安排和工期的合理性;
——施工程序、配合环节的合理性;
——施工方法技术可靠性及质量控制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设备选型、配套的合理性和保证性;
——材料供应的可靠性与保证性;
——与地方、其他分分包承包人协调配合或协作措施;
——分包投标人拟采用的现场管理体系;
——分包投标人资质和信誉;
——分包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格、经验与能力。
(3)采取百分制评审法,根据确定的权重对报价、技术、商务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计算综合得分。
表3 详细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权重值 | 评分范围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评审 | 55 | ||
1.1 | 总报价 | 35 | 公式计算 | 通过初步评审的即为有效分包投标人有效分包投标人≥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分包投标人<7家时,所有有效分包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总报价得分按如下计算: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升1%扣2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1分,最多得35分。报价得分可以插值,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1.2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 3 | 1-3 | 根据投标文件完整、规范、正确程度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1.3 | 报价合理性及主要单价偏差 | 10 | 0-10 | 评标委员会选定5个单价,有效分包投标人相应单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单价。每有一项投标单价超出评标基准价±15%(不含15%)扣2分。 |
1.4 | 企业业绩 | 5 | 2-5 | 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3分。 |
1.5 | 财务状况 | 2 | 0-2 | 从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流动比率等方面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 | 技术评审 | 45 | 18-45 | |
2.1 | 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 | 7 | 3-7 | 根据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2 |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 10 | 4-10 | 根据施工方法、程序、工艺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3 |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配置的合理性 | 8 | 3-8 | 根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配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4 | 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 | 5 | 2-5 |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 | 5 | 2-5 |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6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合理性 | 5 | 2-5 | 根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2.7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性 | 5 | 2-5 | 根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序打分。 |
3 | 合计 | 100 |
若所有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控制价25%以上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6.3.3算术错误的修正(1)分包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分包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包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数额为准。
2)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总价承包项目以总价为准,单价承包项目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分包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的单价项目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若分包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分包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分包投标总报价。
(2)分包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分包投标报价,分包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分包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分包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分包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3.4分包投标文件的澄清(1)在分包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中,分包招标人可以要求分包投标人澄清其分包投标文件,包括分包投标辅助资料。有关澄清往来文件,均在商务成本一体化管理平台澄清。
(2)分包投标人的上述书面澄清与答复应由分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分包招标人同意,分包投标人上述书面澄清与答复可作为分包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所有澄清和补正不得改变分包招标及投标文件的原意。
6.3.5其它(1)原则上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分包招标人有权在不改变经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的前提下,对不平衡和不合理的单价进行调整。分包投标人不同意调整的,分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分包投标文件。
(2)如果出现各分包投标人之间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情况,分包招标人有权宣布分包投标无效。
(3)分包投标人在分包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签订分包合同的过程中,对分包招标人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都将可能导致被取消分包中标资格。
(4)如果有其他增加的评价标准,另行通知。
7 合同授予7.1 决标(1****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媒介:http://andsgcj.****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内网,公示时间:3个日历日。
****点击查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选定中标人;
(2)分包招标人不保证分包投标价最低的分包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分包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7.2 分包中标通知(1)分包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分包招标人可邀请确定的分包中标人前来商谈分包合同事宜。
(2)分包招标人按程序发送中标通知书。分包中标通知书是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7.3 履约担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由分包中标人以现金转账方式转****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履约保函形式及期限:中国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或者分包****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保函,履约保函期限从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
7.4 分包合同签订分包中标人应在收到分包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根据分包招标文件及分包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5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分包招标人书面同意,分包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分包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7.6 其他如果分包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3款或7.4款的规定,分包招标人可以取消其分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分包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分包招标人可以与其他合适的分包投标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选定中标人。
8 纪律监督纪律检查部对分包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合同条款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分包合同文件格式文件
第一部分 通用分包合同条款分包工程通用合同条款通常不需更改,若需更改,则在专用条款中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增删、明确、完善,并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条款未对通用条款修改、增删、明确、完善的,通用条款仍然有效。
一、词语涵义1 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分包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分包合同双方和其他相关人的词语(1)分包发包人或甲方: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被业主接受的具有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分包承包人或乙方:指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被分包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承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
(3)业主:指与分包发包人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相应主体资格和筹集资金、支付工程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监理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工程师。
1.2 有关分包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总包合同或称主合同:指分包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分包合同文件(或称分包合同、协议):指由分包发包人与分包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分包合同条款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3)图纸:指列入分包合同的分包招标图纸和分包发包人按分包合同规定向分包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分包发包人提供或分包承包人提供并经分包发包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分包投标文件:指分包承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分包投标时按分包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分包发包人提交的分包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分包中标通知书:指分包发包人正式向分包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7)总包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中的对应部分。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 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业主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要工程:指分包合同中写明的全部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分包合同中写明的全部工程中具有独立功能的项目。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工具(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分包承包人设备:指分包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分包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1)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8日。
(2)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1.5 有关分包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1)分包合同价格:指分包协议书中写明的分包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分包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分包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分包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材料供应:分包招标文件中的“材料供应”,分为分包发包人统供材料物资和分包承包人提供材料物资。
(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等。
(4)天:指日历天。
二、分包合同文件2 语言文字和法律2.1 语言文字本分包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分包合同由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纪要(包括备忘录)、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和投标书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包括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分包工程廉洁协议、分包工程森林防火协议、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分包投标须知和分包投标辅助资料等)。
组成分包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分包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分包发包人作出解释。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分包合同条款内。
三、分包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 分包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分包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分包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提供施工用地分包发包人应按专用分包合同条款规定的分包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在业主提交分包发包人后向分包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3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分包发包人应按分包合同规定,完成由分包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分包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分包承包人使用。
4.4 办理保险分包发包人应按分包合同条款规定负责办理由分包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5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分包发包人应按业主提供的相应资料向分包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分包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分包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分包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6 及时提供图纸分包发包人在总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分包承包人提供应由分包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7 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分包发包人应按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的规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4.8 统一管理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发包人应按总包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为分包承包人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4.9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分包发包人应按总包合同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审查分包承包人按第28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4.10 发布开工通知分包发包人应按第16条第16.1项向分包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11 检查验收分包发包人应按第20、21、22、23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12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分包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 分包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分包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分包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分包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分包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及时进点施工分包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组织**进场,按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3 执行分包发包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分包发包人发出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指示。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分包承包工作。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分包合同工作所需**。
5.4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分包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分包发包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5 办理保险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负责办理由分包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6 文明施工分包承包人应按国家、分包发包人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7 保证工程质量分包承包人应严格按总包合同规定的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和分包发包人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8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分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9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分包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28条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5.10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分包承包人在进行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分包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利益以及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1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发包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12 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业主前,分包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分包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分包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业主为止。
5.13 完工清场和撤离分包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14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分包承包人应承担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6 履约担保分包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分包发包人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分包发包人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分包承包人。
五、联络7 联络7.1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分包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分包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7.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7.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分包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六、图纸8 图纸8.1 分包招标图纸和分包投标图纸(1)列入分包合同的分包招标图纸仅作为分包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列入分包合同的分包投标图纸仅作为分包发包人选择分包中标人和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检验分包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8.2 施工图纸(1)按总包合同规定由监理人提供给分包发包人的施工图纸,分包发包人提供给相应分包承包人,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总包合同规定由分包发包人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至少提供1份给分包承包人。由于分包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36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4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由分包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大型临时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分包承包人按分包发包人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分包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和份数报送分包发包人审批。分包发包人的批复不免除分包承包人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8.3 施工图纸的修改分包发包人提交给分包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由分包发包人将修改图提供给分包承包人,分包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分包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随时向分包承包人发出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技术要求等)的设计修改图、设计通知单以及为使工程合理及正确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指示。上述设计修改图和设计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分包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8.4 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双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分包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转包和再分包9 转包和再分包本分包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分包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再分包。
八、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10 分包承包人的人员10.1 分包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分包承包人应为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0.2 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1)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是分包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分包合同规定的分包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按本分包合同的规定和分包发包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分包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分包发包人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分包发包人提交报告。
(2)分包承包人为实施本分包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有分包承包人公章和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3)分包承包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经分包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分包发包人同意。项目负责人短期离开工地,应书面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分包发包人并按专用分包合同条款执行。
11 分包承包人的现场管理11.1 分包承包人员的安排(1)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报酬。
(2)分包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并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否则按专用分包合同条款执行。
11.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分包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向分包发包人提交分包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分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分包承包人还应按约定的格式,定期向分包发包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1.3 分包承包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分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11.4 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分包承包人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玩忽职守、行为不端的人员,分包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11.5 保障分包承包人员的合法权益分包承包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充分保障分包承包人员的合法权益。分包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分包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补偿。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药品和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措施。若其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分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5)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工资、津贴等,并接受分包发包人监督管理。
(6)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11.6 其他(1)分包承包人严格按照分包发包人要求组织现场管理,因分包承包人履约不力导致分包发包人受到业主、监理等处罚,分包发包人可对分包承包人进行加倍处罚。分包承包人负责消除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影响,并承担分包发包人相应损失。
(2)分包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分包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参与项目部正常的工作、会议、学习等。
(3)分包发包人有权对分包承包人进行考核(包括进度、安全、质量、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若考核不合格,按分包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九、材料和设备12 材料和机具设备的提供12.1 分包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机具设备(1)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为完成本分包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约定由分包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分包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数量、质量证明文件等。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厂家名单应通过分包发包人审核、监理批准,但不免除分包承包人的责任。
(3)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为完成本分包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机具设备,均由分包承包人负责配备、保管、使用、维修保养等。
12.2 分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按分包合同约定由分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机具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计价和计划交货日期,均在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
(2)分包承包人应根据分包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分包发包人审批。
(3)分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分包承包人。
(4)分包发包人要求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前交货的,分包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补偿费用。
(5)分包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分包发包人批准,否则由于分包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货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6)若分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发包人承担。
13 分包承包人材料和机具设备的管理13.1 分包承包人机具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分包承包人机具设备应按分包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经分包发包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分包承包人需更换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承包人机具设备时,须经分包发包人批准。
13.2 分包承包人的材料和机具设备的使用(1)分包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机具设备应专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
(2)分包承包人除在工地转移这些材料和机具设备外,未经分包发包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机具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分包承包人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分包承包人在征得分包发包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机具设备和物资材料。
13.3 分包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分包承包人的施工机具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分包发包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分包承包人还应在施工机具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机具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机具设备的正常运行。
13.4 分包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1)分包发包人拟向分包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时,应明确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分包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分包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分包承包人计划租赁分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分包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分包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分包承包人通过其它方式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分包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分包发包人或分包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分包合同的其他分包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3.5 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机具设备分包发包人一旦发现分包承包人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影响到工程进度和质量,有权要求分包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机具设备,分包承包人应及时予以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十、交通运输14 交通运输14.1 场内施工道路(1)分包发包人提交给分包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分包承包人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分包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分包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分包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分包发包人使用;其他分包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由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其他分包承包人共同协商费用承担比例。
14.2 场外公共交通(1)分包承包人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2)分包承包人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4.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分包承包人的车辆按照道**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服从检验和缴纳养路费用。对于超大、超重件的运输,分包承包人采用必要的措施,****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同意与支持。分包承包人运输超大超重件所需附加费用,包括公路、桥梁临时加固等费用,均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14.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分包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4.5 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一、工程进度15 进度计划分包承包人应按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分包发包人的指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送分包发包人审批。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分包承包人均应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6 工程开工和完工16.1 开工通知分包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16.2 分包发包人延误开工分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分包发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分包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和对进场人员、施工机具设备窝停工补偿的要求,窝停工补偿标准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16.3 分包承包人延误进场分包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未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分包发包人可通知分包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分包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分包发包人提交一份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16.4 完工日期本分包合同的全部工程和部分工程的完工日期在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分包承包人应在上述约**期内完工或在第18条和第19条约定延后或提前的日期内完工。
17 暂停施工17.1 分包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分包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工期的要求。
(1)由于分包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业主、监理未确认为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4)分包承包人擅自停工。
(5)其它由于分包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6)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17.2 分包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分包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18.1款的约定办理。
17.3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分包发包人应立即向分包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分包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分包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分包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除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另按第35条约定处理。
17.4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1)分包发包人在下达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仍未给予分包承包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7.1款约定的情况外,分包承包人可向分包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分包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若分包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则分包承包人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停施工仅影响分包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第34.1款约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分包发包人;当暂停施工影响整个工程时,按第36条的约定办理。
(2)若发生由分包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分包承包人在收到分包发包人复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则视为分包承包人违约,按第35条的约定办理。
18 工期延误18.1 分包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分包承包人可要求分包发包人**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
(1)增加分包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3)改变分包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4)本分包合同中涉及的由分包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5)非分包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18.2 分包承包人要求**工期的处理(1)若发生第18.1款所列的事件时,分包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发包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28天内,向分包发包人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该事件及对工期的影响,并按第15条的约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分包发包人审批。若分包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由分包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分包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仍无法按期完工,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分包承包人应在影响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报告,详细说明要求**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
(3)分包发包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分包承包人提交的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分包承包人协商确定合理补偿。
18.3 分包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分包承包人原因未按分包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分包承包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分包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在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若分包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按第35条的约定办理。
19 工期提前分包发包人要求分包承包人于分包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前完工的,由分包发包人与分包承包人共同协商赶工措施、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分包发包人承担赶工措施费。若双方商定以奖励方式代替赶工费,双方另行签定奖励协议。
十二、工程质量20 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20.1 分包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分包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分包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30天内,提交一份包括质量检查机构、质检人员的组成及岗位责任、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报告,报送分包发包人审批。
20.2 分包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分包承包人应严格按本分包合同的约定和分包发包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分包发包人审查。
20.3 分包发包人的质量检查权力分包发包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分包承包人应为分包发包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分包发包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分包承包人还应按分包发包人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它工作。分包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分包承包人按分包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1)分包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分包承包人**分包发包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分包承包人还应按本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分包发包人,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所需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2)分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和材料,应由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在分包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分包发包人正式移交给分包承包人。在验收时,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发包人指示进行工程设备、材料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分包发包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所需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工程设备安装或材料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备或材料存在缺陷,应由分包发包人与分包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或材料不良引起的缺陷应由分包发包人负责;如属分包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使用、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分包承包人负责。
22 现场试验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和分包发包人的指示进行现场试验,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所需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分包发包人要求分包承包人进行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额外现场试验时,分包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所需费用由分包发包人承担,影响的工期应由分包发包人予以合理补偿。分包发包人可为分包承包人提供现场试验服务,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按专用分包合同第22条约定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23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并覆盖后,若监理人或分包发包人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分包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致揭开重新检验,分包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若结果证明质量不合格,重新检查及处理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分包承包人承担;若结果证明质量合格,重新检查及处理所需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分包发包人予以适当补偿。
24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24.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本合同和施工图纸约定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分包发包人在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分包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要求分包承包人立即改正。
24.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由于分包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分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消除影响,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系由分包发包人提供,由分包发包人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若分包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或分包发包人的上述指示,则分包发包人有权自行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25 测量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及时报送测量成果,测量人员应持证上岗。
26 补充地质勘探分包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或分包发包人可以要求分包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费用由分包发包人承担。分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27 安全文明施工(1)分包发包人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文明等工作。分包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和分包发包人有关工作的指示。分包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及时指示分包承包人纠正。
(2)分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安全职责,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品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分包承包人应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防汛、防火、抗灾等工作,按监理人和分包发包人的指示,完成有关工作准备,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4)分包承包人应自费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寻求就近社会服务,保证其职工的健康和安全,保证分包合同期间的营地、住房区和工地或附近有医务人员、急救设备和必需品,满足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并应防止流行病的传播。分包承包人应保存有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的记录,随时供分包发包人查阅。分包发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分包承包人应支付费用。
(5)分包****点击查看政府的协调和管理。分包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分包****点击查看政府、业主、监理的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治安、文明施工以及信息等管理办法。
(6)分包承包人的营地建设、临时道路、供水和供电线路等布置应严格按照分包发包人的规划施工。未经分包发包人批准,分包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动。
(7) 分包承包人现场人员应按分包发包人统一要求着装,施工场地应规范整洁。
28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28.1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责任分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接受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分包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负责。因分包承包人引起的行政处罚由分包承包人承担,分包发包人有权另行加倍处罚。
28.2 保护生态环境及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1)分包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弃渣(土)的处理,严格按指定的渣场弃渣(土),并采取碾压、挡护或绿化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分包承包人不得任意堆放弃渣,严禁向河道乱弃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污染水环境以及影响其他分包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分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等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自觉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林草、水土保持设施,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分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污染。
(4)分包承包人应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分包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规范,避免阻塞通道和破坏环境。
(6)分包承包人应接受工程环保水保综合监理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分包承包人违反有关环保水保的规定,由分包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8.3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验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
十四、计量与支付29 计量29.1 工程量本分包合同《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分包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分包承包人为履行分包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分包结算的工程量。分包结算的工程量应是分包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相应计量规范计算、并符合专用条款规定的实际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量。
29.2 完成工程量的计算(1)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随同付款申请单,按本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分包发包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分包发包人对分包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期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分包承包人派员与分包发包人共同复核。
(3)若分包承包人未按分包发包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分包发包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分包承包人的准确分包结算工程量。
29.3 计量方法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应按本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执行。
29.4 计量单位本分包合同的计量,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0 工程进度付款30.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分包承包人应在每月20日前按分包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本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分包发包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分包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它款项。
(4)扣除按第31条约定应由分包发包人扣留的金额。
(5)扣除按分包合同约定应由分包承包人承担的其它款项。
30.2 支付分包发包人完成对分包承包人的结算申请审核,并在收到业主结算支付的月进度付款后支付,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分包发包人收到业主月进度付款后28天。
30.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分包发包人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分包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0.4 分包结算其它要求若对分包结算另有其它要求,在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明确。
31 保留金31.1 质量保留金(1)分包发包人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分包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分包合同条款约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质量保留金。
(2)分包发包人在本分包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并收到业主拨付质量保留金付款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分包承包人。若保修期满时尚需分包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分包发包人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1.2 农民工工资保留金(1)分包发包人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分包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分包合同条款约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农民工工资保留金。
(2)农民工工资保留金在一个考核期内和本分包合同工程完工14天内,分包承包人提供所属农民工联签的工资发放到位保证书后,由分包发包人将保留金余额退还给分包承包人。
32 完工结算与最终清结32.1 完工结算分包承包人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并经监理验收且移交业主后,分包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经分包发包人审核并与分包承包人核对一致后,双方签定《完工了结协议》,了结协议中包括分包承包人应得总金额、分包发包人已付总金额、应扣款、暂扣款、遗留事项(若有)处理方法、双方承诺等,并在业主结算支付分包发包人该工程项目工程款后14天内支付分包承包人。
32.2 最终结清在分包承包人所承担的分包工程项目质保期满后28天或外部审计结束后28天(以两者最晚时间为准),分包发包人在扣除分包承包人代付工程维修费用(若有)、代付分包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有)和其他分包发包人认为应扣除的费用后,在分包承包人提供“最终结清所有工程款”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后退还分包承包人剩余所有款项。
十五、价格调整33 物价波动和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本分包合同为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不因物价波动等原因进行价格调整。
十六、变更34 变更34.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分包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分包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分包发包人指示,分包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分包发包人或其他分包承包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4)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6)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34.2 变更的处理原则(1)变更需要**工期时,应按第15条和第18.2款的约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分包发包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协商确定。
(2)变更需要调整分包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1)本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并按专用条款规定进行下浮;
2)本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分包发包人与分包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3)本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分包发包人与分包承包人依据分包承包人原投标报价基础价格、取费标准和相应参考定额及报价水平等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必要时应待业主审定相应单价或合价后进行协商。
34.3 变更指示(1)分包发包人所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若存在第34.1款所述的变更,分包发包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分包发包人按第34.2款约定的变更处理原则。
(2)分包承包人收到分包发包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认为存在第34.1款所述的变更而分包发包人未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以日期在前的为准)通知分包发包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据。分包发包人应在收到分包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答复分包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及时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作为变更,亦应及时答复分包承包人。
(3)属于总包合同变更范围的,分包发包人应在业主批复后再答复分包承包人。
34.4 变更报价(1)分包承包人收到分包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分包发包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应包括分包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重大变更项目,分包承包人还应提交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2)分包承包人对分包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书面通知分包发包人,分包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分包承包人。
34.5 变更决定分包发包人应在收到分包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完成审核、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分包承包人。属于总包合同变更范围的,分包发包人可待业主审定相应单价后做出决定。
分包发包人变更未审定或双方未达成一致,分包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不组织实施施工的理由,否则由分包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
十七、违约和索赔35 分包承包人违约35.1 分包承包人违约合同履行过程中,分包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分包承包人违约。
(1)分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分包承包人违反第9条约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再分包出去。
(3)未经分包发包人批准,分包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分包合同约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机具设备、材料等撤离工地。
(4)分包承包人违反第24.1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第24.2款的约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分包承包人原因未按分包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而又未按第18.3款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分包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本分包合同工程范围內的缺陷进行修复,或修复质量不合格而分包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7)分包承包人拒绝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承包人义务,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分包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分包合同的义务。
35.2 违约警告分包承包人发生第35.1款的违约行为时,分包发包人及时发出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分包承包人应采取措施防止违约影响扩大,分包承包人承担采取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35.3 停工整改分包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7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违约影响继续扩大。分包发包人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下发停工整改通知,责令其停工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35.4 解除合同分包发包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7天后,分包承包人继续无视分包发包人的指示,分包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追究分包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5.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因分包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分包发包人应尽快调查取证并与分包承包人核定以下内容:
(1)分包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作价款。
(2)分包承包人未用的合格材料、工程设备、半成品等的估价。
(3)其它项目应估价。
35.6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1)解除分包合同后分包发包人应尽快查清核定分包发包人应付款、已付款、应扣款、暂扣款等款项。
(2)核定后,分包承包人有权得到分包发包人应付剩余款项。若核定已超付的,分包承包人应退还超付部分。分包承包人不退还分包发包人超付部分的,分包发包人可从分包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若履约保函金额不足抵扣分包发包人超付部分时,分包发包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索偿。
35.7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分包发包人通知分包承包人进行抢修、抢救时,分包承包人声明无力执行或不愿执行的,分包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实施该项工作。按分包合同约定属分包承包人义务的,分包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6 分包发包人违约36.1 分包发包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分包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分包发包人违约。
(1)分包发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分包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准备工作等。
(2)分包发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分包承包人提供应由分包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分包发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价款,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分包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分包合同的义务。
36.2 分包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若发生第36.1款(1)、(2)、(3)项的违约时,分包承包人应及时向分包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分包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分包发包人收到分包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分包承包人协商补救办法。分包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对现场窝停工人员、施工设备按专用条款相应标准进行费用补偿。
分包发包人收到分包承包人通知后的14天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则分包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分包发包人。分包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对现场窝停工人员、施工设备按专用条款标准进行费用补偿。
36.3 分包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若发生第36.1款(4)项的违约时,分包承包人已按第36.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分包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分包承包人有权向分包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分包发包人在收到分包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分包承包人,则分包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4 解除分包合同后的付款因分包发包人违约解除分包合同,分包发包人应在解除分包合同后28天内向分包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分包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得的其它费用。分包发包人除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保函。
十八、争议的解决37 争议调解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在履行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点击查看委员会申请仲裁;
(2****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8 **解决在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协商解决争议。
十九、保险39 工程保险分包发包人负责工程保险。
40 工伤事故的保险40.1 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工伤事故保险分包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分包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0.2 分包发包人的人员工伤事故保险分包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1 人身意外伤害险41.1 分包承包人的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分包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为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41.2 分包发包人的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分包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42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发包人负责第三者责任险。
43 其他保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承包人应为其进场的材料、机具设备和车辆等办理保险。
二十、完工与保修44 工程保修44.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分包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期限在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业主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期限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日期开始算起。
44.2 保修责任(1)缺陷责任期内,分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业主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移交证书所列缺陷修复清单中属分包承包人施工的,应由分包承包人进行修复,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业主在缺陷责任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则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发包人和监理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监理**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共同进行查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分包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由分包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或其它由于业主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分包承包人不承担修复费用。
44.3 保修责任终止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分包发包人及时退还分包承包人质量保证金。若缺陷责任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分包承包人继续履行修复责任。
45 完工清场撤离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经分包发包人同意,可在缺陷责任期满前),分包承包人应按以下工作内容对责任区内的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分包发包人检验合格后撤离工地。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理。
(2)临时工程已按分包合同约定拆除,场地已按分包合同要求清理平整。专用分包合同条款约定应由分包承包人负责的土地恢复工作已完成或移交。
(3)分包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剩余的建筑材料已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机具设备和材料已清除。
(4)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沟道,均已完成疏通和修整。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中的施工堆积物,已完成清理。
二十一、其它46 纳税分包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费。除分包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承包人应纳的税金均包括在分包合同价格中。
47 分包合同生效和终止47.1 分包合同生效除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包合同生效。
47.2 分包合同终止分包承包人已将分包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分包发包人或业主,且缺陷责任期满,业主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分包发包人,分包合同双方均未遗留分包合同约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分包合同自然终止。
分包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包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二部分 专用分包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1 词语涵义1.1 有关分包合同双方和其它相关人的词语(1)业主:西****点击查看保障中心。
(2)监理人:**海华****点击查看公司
(3)分包发包人或甲方:****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1.2 有关工期的词语(1)开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
(2)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分包合同文件3 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增加: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包括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分包工程廉洁合同、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分包投标须知和分包投标辅助资料)。
三、分包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 分包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12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增加:
分包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负责本分包工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按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1、22条办理。
5 分包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5.5 办理保险增加:
属分包承包人办理的保险,应按现场要求及时将保险相关证明材料报分包发包人备案。分包承包人未按时办理保险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5.14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5.14.1现场考察分包承包人在提交分包投标文件之前,应视为已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考察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1)分包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与现场的吻合关系;
(2)现场的地形地貌条件;
(3)水文和气候等的自然环境条件;
(4)为工程实施所需的工作和**;
(5)交通条件以及生产生活条件;
(6)相关社会环境条件;
(7)其它相关资料。
在分包合同工作中,应视为分包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5.14.2提供当地材料除分包合同约定由分包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外,用于分包合同工程的当地材料(包括合格的土料、石料、砂石料等)的料源、料场由分包承包人自己考察选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格中。
5.14.3现场施工配合与协调分包承包人在分包合同工程实施及修复缺陷过程中,有义务提供与相邻合同工程的施工配合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面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影响。
(2)施工进度的影响。
(3)及时提供或移交工作面。
(4)保持相邻界面附近的结构质量。
(5)为其他分包合同分包承包人提供交通道路、交叉工作面的作业场地。
(6)在承建分包合同工程的维护与保养时,不得造成损坏或障碍,不得影响相邻合同的施工。
分包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分包承包人借用、占用、进出其他合同工区或影响作业等行为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等责任。
5.14.4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负责分包发包人对分包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方法、措施以及设计图纸的审查与批准,或对于分包承包人实施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意味着可变更或减轻分包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分包合同义务和责任。
5.14.5施工备用电源分包承包人应在工地配备相当容量的备用电源,作为施工供电中断时的应急电源。
5.14.6其它责任(1)分包承包人应与其他分包承包人和供货厂(商)就图纸、样板、尺寸及其它资料互通信息,以保证待安装设备及其有关的所有部件的正确设计和制造。
(2)分包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地方劳动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计量管理部门等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开展的各项检验、检查、注册等级和发证工作,如特种设备的安装检验与定期检验、计量器具的定期校验等,有关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四、履约担保6 履约担保补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由分包中标人以现金转账方式转****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分包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分包发包人应在收到分包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 28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分包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分包发包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分包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履约保函形式:中国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或分包****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保函。
八、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11 分包承包人员的管理11.1 分包承包人员的安排增加:
(3)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投标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根据现场施工需求,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承包人增减人员,分包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4)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总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也不得随意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工地须向分包发包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保证项目负责人或总工(技术负责人)至少有一人在工地现场。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工(技术负责人)在工地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天/月或255天/年,否则按1万元/天罚款。
11.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补充:
管理机构设置包括且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总工1人、安全主管1人,至少有技术、测量、合同、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财务等业务对口部门或人员。
11.4 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分包承包人的人员补充:
分包承包人不撤换不合格人员,分包发包人按要求撤换人数1000~5000元/人﹒天进行处罚。
11.7 农民工工资管理11.7.1 农民工工资管理(1)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点击查看集团、工程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分包发包人代发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工资保证金等工作机制。
(2)分****点击查看管理部为农民工管理业务部门,负责农民工管理,工资支付等相关工作,分包承包人要指定业务部门配合分包发包人搞好相关工作,必要时为分包发包人提供便利。
(3)分包发包人****点击查看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承包人在办理进度结算时提供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并加盖公章,分包发包人从当期结算中扣除农民工工资总额,从专用账户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本人。
(4)分包承包人要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并报分包发包人备案。
(5)分包承包人要在施工现场、生活营地公**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并搞好农民工维权宣传教育工作。
11.7.2 农民工标准化管理(1)分包承包人要按照分包发包人工区设置要求规范农民工住宿、生活设施,农民工宿舍、食堂应卫生、整洁。
(2)农民工上班期间衣着按分包发包人要求执行。
11.7.3 农民工日常管理(1)遵循“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分包承包人应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对所属农民工负全部责任。
(2)若现场核查出未登记农民工或没有身份证的农民工,分包发包人不认可该农民工在本分包工程工地施工,并按规定对分包承包人进行处罚。
(3)农民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分包发包人相关规章制度。
(4)农民工应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案演练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按有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精心维护和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
(5)农民工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点击查看监督所属农民工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对于农民工违规作业行为,分包承包人要及时制止纠正;农民工对分包承包人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
(6)农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分包承包人应积极调解农民工之间的矛盾。因农民工原因造成工程破坏、施工设备破坏、伤害他人等,一切后果由分包承包人负责,情****点击查看机关处理。
(7)分包承包人不得以包代管,要管控农民工的考勤、工资发放、劳保发放等情况。
(8)分包承包人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严禁出现恶意阻挠、干扰分包发包人正常工作现象。
九、材料和设备12 材料和机具设备的提供12.1 分包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增加:
(3)由分包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需业主、监理以及分包发包人等单位认质认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分包承包人应在实际使用30天前向分包发包人提交使用计划和相关资料(包括且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价格、质量证明文件等)。若分包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交相关资料影响工程进度,由分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12.2 分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机具设备补充:钢材、商混、电缆等主材。
12.2.2 分包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补充:无。
13 分包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3.2 分包承包人的材料和机具设备的使用补充:
分包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铁丝、焊条、电锯等。
分包承包人自采材料进场前需报分包发包人采购计划,同意后方可采购,自采材料须报分包发包人质检证书、合格证、到货清单等验收材料。
13.3 分包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补充:
分包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进场后,按分包发包人要求及时报验。
13.5 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机具设备补充:
分包承包人不按分包发包人要求增加或更换机具设备,分包发包人按要求增加或更换机具设备台套数1000~5000元/台套﹒天进行处罚。
十一、工程进度15 进度计划补充:
分包承包人不按分包发包人要求采取措施赶工的,分包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如分包发包人组织**、减少合同任务等方式)赶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16 工程开工和完工16.1 开工通知补充:
本分包工程计划于2024年8月20日开工。具体以分包发包人通知为准。
16.2 分包发包人延误开工补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延误的,分包承包人应配合分包发包人向业主索赔。
(1)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主合同约定的;
(2)业主未能按主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施工许可等开工条件的;
(3)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16.3 完工日期补充:
本分包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完工。
18 工期延误18.3 分包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补充:
(1)分包发包人或监理人将对分包承包人发出进度整改通知单或类似文件,分包承包人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或类似文件后 3 天内整改完成,如果分包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导致发包方受到上级单位处罚的,则分包承包人应承担双倍罚金,分包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分包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上述罚金。(2)由于分包承包人的原因,本合同工期延误导致项目发电时间延期,导致发包方受到上级单位处罚的,则分包承包人应承担双倍罚金,分包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分包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上述罚金。(3)若分包承包人认为是分包发包人或第三方原因导致进度滞后,应向分包发包人提供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分包承包人并不因第三人原因而被免除其进度滞后的违约责任。十二、工程质量20 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20.1 分包承包人的质量管理补充:
分包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分包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分包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因分包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致使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罚款的,相应罚款由分包承包人承担,分包发包人可对分包承包人进行加倍处罚。
十四、计量与支付29 计量29.3 计量方法补充:
本分包合同的计量方法是:按施工图纸和业主颁发的相应技术规范已经完成,并经分包发包人、监理或业主验收合格后,以分包承包人实际完成和分包发包人、监理、业主签认四者中的最小值为准。并且分包发包人具有通过材料核销、重新检验、试运行等方式,进行再次验证并最终确定工程质量和数量准确性的权利。
30 工程进度付款30.2 支付补充:
(1)总价承包项目按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和比例,确定分项的当期应付金额。
(2)分包发包人按程序及时审批支付分包承包人结算及价款,具体付款程序按分包发包人内部管理规定办理。
(3)分包工程款支付前,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发包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分包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发票,引起的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全部责任由分包承包人承担,且分包发包人可拒绝当期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4)月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当期结算价格的90%(不超过建设方支付比例),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时,分包发包人暂缓向分包承包人支付合同内工程款;合同工程完工后,分包发包人支付至完工结算价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且业主退还分包发包人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5)所有款项的支付前提条件为业主向分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业主延迟支付工程款,分包发包人及时告知分包承包人,分包承包人确认已知悉并予以理解,不追究迟延支付的责任。
(6)除民工工资代发代付外,其余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支付、信用凭证、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其他票据池等多种形式。分包发包人将业主支付的承兑汇票转支付给分包人分包承包人,分包承包人不得拒绝。
30.4 分包结算其它要求补充:
(1)结算依据
1)签署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2)审定变更的单价或合价文件;
3)分包承包人已完工程质量、计量签证;
4)监理、业主签发的已完工程质量、计量签证;
5)分包承包人领用统供材料及核销情况。
(2)不予办理进度结算项目
1)未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项目;
2)未履行所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义务和责任的项目;
3)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
4)项目实施进度不符要求的部分;
5)未经分包发包人验收核实(或无计算依据)的项目;
6)超出分包合同(或补充协议)范围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
7)应扣除部分尚不确定项目。
(3)工程项目实行月进度结算、年阶段性结算制,结算时段为:
1)月进度结算时段为上月25日至当月25日;
2)年阶段性结算时段为上年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并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
31 保留金31.1 质量保留金修改:
(1)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分包承包人应向分包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点击查看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分包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分包承包人承担。
质量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分包发包人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明确是否计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2)在本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分包承包人向分包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分包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分包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分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分包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分包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分包承包人。
31.2 农民工工资保留金31.2.1扣留农民工工资保留金:(1)扣留每期进度结算款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留金,累计扣留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
(2)考核期:一个月。
(3)考核期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返还当期农民工工资保留金。
31.2.2由分包发包人代付,从分包承包人当期进度结算中扣除,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扣留农民工工资保留金。31.2.3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保留金额度按具体项目及业主、当地政府规定设置,并根据主合同要求明确保留金的使用、补充、退还等事宜),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扣留农民工工资保留金。十六、变更34 变更34.2 变更处理的原则修改为:
2)《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无类似项目可以参考的,以业主审定变更价格下浮10-15%确定该分包工程变更价。
增加:
4)因设计优化或工程量变更导致本工程工程量增减,合同单价不调整。
十七、违约和索赔35 分包承包人违约35.1 分包承包人违约修改为:
(1)分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按第18.3条处理。
补充:
(8)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及现场管理违反“第八章分包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的规定。
(9)将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它项目。
(1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分包承包人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部分项目报价较低或过低为由,提出调整报价,或以此提出其他要求,或对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等执行不力或不执行。
(11)分包承包人未按要求编制和上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竣工资料等。
(12)分包承包人未按要求向本工程其他分包承包人履行配合义务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1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各项保险。
(14)分包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或材料款、机具设备租赁款引发纠纷事件。
(15)分包承包人及其作业队伍、材料供应商等恶意阻挠、干扰分包发包人正常工作。
(16)合同约定的分包承包人的其它违约情形和分包承包人未履行合同其他约定的任何情形。
35.4 因分包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增加:
因分包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分包承包人应立即退场。分包发包人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分包承包人施工,但分包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分包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36 分包发包人违约增加:
36.5 因业主原因违约造成的分包承包人窝停工补偿标准单次窝工8小时以下,分包承包人人自行承担,8小时以上,按以下标准对分包承包人予以补偿:
各类(级)人员的窝工费补偿标准按40元/人﹒工日(每天按一个工日)进行补偿,窝工人员数量只计生产人员;机械停置费补偿标准按相应定额设备台时费组成中折旧费计取,累计补偿不超过机械设备原值的40%。
管理费按各类(级)人员窝工费的3%计取。
税金以各类(级)人员的窝工费、机械停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税率与投标报价中的税率一致。
以上窝停工事件均由分包发包人在业主审定立项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定。非业主原因导致的窝停工损失由分包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十八、争议的解决37 争议调解增加:
分包发包人和分包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提请仲裁/****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风险和保险41 人身意外伤害险41.1 分包承包人的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补充:
分包承包人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低于:死亡不少于100万元、重伤不少于50万元。若分包承包人未按约定投保,分包发包人有权代为办理,分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二十、完工与保修44 工程保修44.1 缺陷责任期本分包工程的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不少于主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或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开始计算。
44.2 保修责任增加:
(3)分包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分包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由于分包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承包人相应**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5)任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分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重新试验和试运行,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缺陷责任期内分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业主相关规定。
二十一、其它46 纳税补充:
本分包合同增值税税率为3%。如国家税法变化,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
48 工程资料(1)分包承包人应按分包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制、组卷、验收整改及移交,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分包承包人不按分包发包人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分包发包人将暂缓支付当期合同结算总价2%的进度款,直至分包承包人整改合格。
分包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包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四、工程量清单分包工程量清单说明
(1)分包工程量清单应与《分包投标人须知》、《分包合同条款》、分包招标图纸等所有分包招标文件内容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使用。
(2)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单价、合价及总报价均由分包投标人填写,分包合同的总价应根据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分包工程量,并按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载各项目包含的施工内容,结合分包承包人自身管理、施工能力及对本施工综合情况预估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确定。若分包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分包投标总报价内。
(3)分包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分承包的项目所列工程数量系分包招标工程量,作为分包投标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分包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分包工程量,是分包承包人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变更文件实际完成的并按分包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合格的工程量。分包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施工附加量,这部分费用应摊入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中。
(4)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和合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均已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工程项目内容的报价,包括相应的费用、利润、税金等合同所包含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也包括了分包承包人配合分包发包人完成施工期相关配合协调工作等的费用,其中保险应遵照分包合同条款有关约定执行。分包合同约定应由分包承包人承担而在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包括在有关的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分包承包人不得在分包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5)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应包含安全标识、封闭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应急管理、场地建设安全、消防设施及器材配置、安全防护、安全培训及教育、卫生防疫等,清单报价中单独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实施过程中据实结算。
(6)分包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涉及分包承包人自身施工安全的监测,以及为保证施工质量和优化施工工艺的监测,费用均包含在分包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单价中,分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本分包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分包发包人负责。材料机具设备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费由分包承包人自行测算并摊入有关项目内,分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人工预算单价中已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内容,分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计算。
(9)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分包发包人施工方案和分包内容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目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10)分包发包人保留取消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权利。分包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调价。
(11)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分包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12)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分包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一致时,总价承包项目以总价为准,单价承包项目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的单价项目以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2)分包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修正分包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3)分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环境等特殊因素对工效、工期等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
(14)分包承包人应将分包工程量清单说明附在分包工程量清单中一并提交。
(15)分包承包人应对所投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量清单签署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分包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合同编号:ANS-GYQG-LW-2025-001)
组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合价(不含税,元) | 备注 |
一 | **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劳务工程 | 元 | ||
1 | 110kv架空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 | 元 | ||
2 | 35kv架空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 | 元 | ||
3 | 10kv电缆土建及安装工程 | |||
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 4=(1+2+3)*2.5% | |
5 | 税金 | 元 | 3% | |
合计 | 元 | 小写 | ||
大写 |
分包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分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分包工程量清单(合同编号:ANS-GYGQ-LW-2025-001)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10kv架空线路 | |||||||
SD11 | 1 基础工程 | ||||||
SD1101 | 1.1 基础土石方 | ||||||
SD1101A11001 | 线路复测分坑 | 1.杆塔类型:直线塔(高低腿) | 基 | 1.000 | |||
SD1101A11002 | 线路复测分坑 | 1.杆塔类型:直线塔 | 基 | 2.000 | |||
SD1101A11003 | 线路复测分坑 | 1.杆塔类型:耐张塔(高低腿) | 基 | 6.000 | |||
SD1101A11004 | 线路复测分坑 | 1.杆塔类型:耐张塔 | 基 | 5.000 | |||
SD1101A13001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普通土 | m3 | 7.390 | |||
SD1101A13002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松砂石 | m3 | 23.260 | |||
SD1101A13003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岩石 | m3 | 61.910 | |||
SD1101A13004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普通土 | m3 | 42.020 | |||
SD1101A13005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松砂石 | m3 | 144.480 | |||
SD1101A13006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岩石 | m3 | 495.050 | |||
SD1103 | 1.3 混凝土工程 | ||||||
SD1103A24001 | 现浇基础 | 1.基础类型名称:挖孔桩基础(孔深10m以内) | m3 | 567.240 | |||
SD1103A24002 | 现浇基础 | 1.基础类型名称:挖孔桩基础(孔深20m以内) | m3 | 19.530 | |||
SD1103A30001 | 挖孔基础护壁 | 1.护壁类型:有筋护壁 | m3 | 113.800 | |||
SD1103A15001 | 钢筋笼 | 1.种类或规格:钢筋(综合) | t | 47.027 | |||
SD1103A35001 | 保护帽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 m3 | 8.280 | |||
SD1103A16001 | 地脚螺栓 | 1.种类或规格:地脚螺栓 | t | 10.253 | |||
SD21 | 2 杆塔工程 | ||||||
SD2101 | 2.1 杆塔组立 | ||||||
SD2101B14001 | 自立塔组立 | 1.杆塔结构类型:角钢塔 | t | 243.622 | |||
SD2101B17001 | 杆塔标志牌安装 | 1.材质:不锈钢 | 块 | 126.000 | |||
SD31 | 3 接地工程 | ||||||
SD3101 | 3.1 接地土石方 | ||||||
SD3101C11001 | 接地槽挖方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普通土 | m3 | 591.360 | |||
SD3102 | 3.2 接地安装 | ||||||
SD3102C12001 | 接地安装 | 1.接地形式:详设计图纸 | 基 | 14.000 | |||
SD41 | 4 架线工程 | ||||||
SD4101 | 4.1 导地线架设 | ||||||
SD4101D11001 | 导线架设 | 1.架设方式:张力架线 | km | 3.530 | |||
SD4101N12001 | 架空光缆 | 1.型号规格:OPGW-48B1-90光缆 | km | 7.060 | |||
SD4101D11002 | 调整弧垂 | 1.架设方式:张力架线 | 耐张段/相 | 6.000 | |||
SD4102 | 4.2 跨越架设 | ||||||
SD4102D15001 | 交叉跨越 | 1.被跨越物名称:一般公路 | 处 | 3.000 | |||
SD4102D15002 | 交叉跨越 | 1.被跨越物名称:10kV线路 | 处 | 4.000 | |||
SD4102D15003 | 交叉跨越 | 1.被跨越物名称:低压、弱电线 | 处 | 7.000 | |||
SD51 | 5 附件安装工程 | ||||||
SD5101 | 5.1 附件安装工程 | ||||||
SD5101E12001 | 导线耐张串安装 | 1.金具串型号、联数:110kV导线耐张串 | 组 | 132.000 | |||
SD5101E13001 | 导线跳线制作、安装 | 1.跳线类型:导线跳线串,1TD-00-07H(P)Z | 单相 | 64.000 | |||
SD5101E11001 | 导线悬垂串安装 | 1.金具串名称、型号:110kV导线悬垂串 | 单相 | 18.000 | |||
SD5101E14001 | 其他金具安装 | 1.名称:防震锤 | 个 | 192.000 | |||
SD5101E14002 | 其他金具安装 | 1.名称:防震锤 | 个 | 86.000 | |||
SD5101E14003 | 其他金具安装 | 1.名称:防鸟刺 | 个 | 220.000 | |||
SD61 | 7 辅助工程 | ||||||
SD6101 | 7.1 辅助工程 | ||||||
SD6101F11001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坚土(尖峰) | m3 | 4.000 | |||
SD6101F11002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松砂石(尖峰) | m3 | 6.000 | |||
SD6101F11003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岩石(尖峰) | m3 | 10.000 | |||
SD6101F11004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坚土(排水沟) | m3 | 38.800 | |||
SD6101F11005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松砂石(排水沟) | m3 | 58.200 | |||
SD6101F11006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岩石(排水沟) | m3 | 97.000 | |||
SD6101F12001 | 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 | 1.构筑物名称:排洪沟 | m3 | 90.000 | |||
SD6101F12002 | 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 | 1.构筑物名称:护坡、挡土墙 | m3 | 37.000 | |||
(补)SD6101B01001 | 落石防护网 | 1.名称:落石防护网 | m2 | 120.000 | |||
SD6101B15001 | 防坠落装置 | 1.规格型号:防坠落柔性导索 | m | 840.000 | |||
(补)SD6101B01002 | 航空障碍灯安装 | 1.名称:航空障碍灯 | 个 | 84.000 | |||
(补)SD6101B01003 | 警航球安装 | 1.名称:警航球 | 个 | 90.000 | |||
SD6102 | 7.2 调试 | ||||||
SD6102F17001 | 输电线路试运 | 1.电压等级:110kV | 回路 | 1.000 | |||
35k架空线路 | |||||||
SD11 | 1 基础工程 | ||||||
SD1101 | 1.1 基础土石方 | ||||||
SD1101A11001 | 线路复测分坑 | 1.杆塔类型:直线塔 | 基 | 3.000 | |||
SD1101A11002 | 线路复测分坑 | 1.杆塔类型:耐张塔 | 基 | 11.000 | |||
SD1101A13001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普通土 | m3 | 5.600 | |||
SD1101A13002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松砂石 | m3 | 17.820 | |||
SD1101A13003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岩石 | m3 | 41.790 | |||
SD1101A13004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普通土 | m3 | 41.520 | |||
SD1101A13005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松砂石 | m3 | 125.870 | |||
SD1101A13006 | 挖孔基础挖方 | 1.地质类别:岩石 | m3 | 355.710 | |||
SD1103 | 1.3 混凝土工程 | ||||||
SD1103A24001 | 现浇基础 | 1.基础类型名称:挖孔桩基础(孔深10m以内) | m3 | 506.340 | |||
SD1103A30001 | 挖孔基础护壁 | 1.护壁类型:有筋护壁 | m3 | 109.380 | |||
SD1103A15001 | 钢筋笼 | 1.种类或规格:钢筋(综合) | t | 40.048 | |||
SD1103A35001 | 保护帽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 m3 | 6.680 | |||
SD1103A16001 | 地脚螺栓 | 1.种类或规格:地脚螺栓 | t | 6.832 | |||
SD21 | 2 杆塔工程 | ||||||
SD2101 | 2.1 杆塔组立 | ||||||
SD2101B14001 | 自立塔组立 | 1.杆塔结构类型:角钢塔 | t | 114.959 | |||
SD2101B17001 | 杆塔标志牌安装 | 1.材质:不锈钢 | 块 | 126.000 | |||
SD31 | 3 接地工程 | ||||||
SD3101 | 3.1 接地土石方 | ||||||
SD3101C11001 | 接地槽挖方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普通土 | m3 | 591.360 | |||
SD3102 | 3.2 接地安装 | ||||||
SD3102C12001 | 接地安装 | 1.接地形式:详设计图纸 | 基 | 14.000 | |||
SD41 | 4 架线工程 | ||||||
SD4101 | 4.1 导地线架设 | ||||||
SD4101D11001 | 导线架设 | 1.架设方式:张力架线 | km | 3.700 | |||
SD4101N12001 | 架空光缆 | 1.型号规格:OPGW-24B1-50光缆 | km | 3.700 | |||
SD4101D12001 | 地线架设 | 1.架设方式:张力架线 | km | 3.700 | |||
SD4101D11002 | 调整弧垂 | 1.架设方式:张力架线 | 耐张段/相 | 9.000 | |||
SD4102 | 4.2 跨越架设 | ||||||
SD4102D15001 | 交叉跨越 | 1.被跨越物名称:一般公路 | 处 | 3.000 | |||
SD4102D15002 | 交叉跨越 | 1.被跨越物名称:10kV线路 | 处 | 6.000 | |||
SD4102D15003 | 交叉跨越 | 1.被跨越物名称:低压、弱电线 | 处 | 14.000 | |||
SD51 | 5 附件安装工程 | ||||||
SD5101 | 5.1 附件安装工程 | ||||||
SD5101E12001 | 导线耐张串安装 | 1.金具串型号、联数:35kV导线耐张串 | 组 | 132.000 | |||
SD5101E13001 | 导线跳线制作、安装 | 1.跳线类型:导线跳线串,03T-07P(H)2A(70kN单导线直跳跳线串) | 单相 | 42.000 | |||
SD5101E11001 | 导线悬垂串安装 | 1.金具串名称、型号:35kV导线悬垂串 | 单相 | 18.000 | |||
SD5101E14001 | 其他金具安装 | 1.名称:防震锤 | 个 | 228.000 | |||
SD5101E14002 | 其他金具安装 | 1.名称:防震锤 | 个 | 40.000 | |||
SD5101E14003 | 其他金具安装 | 1.名称:防鸟刺 | 个 | 150.000 | |||
SD61 | 7 辅助工程 | ||||||
SD6101 | 7.1 辅助工程 | ||||||
SD6101F11001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坚土(尖峰) | m3 | 10.000 | |||
SD6101F11002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松砂石(尖峰) | m3 | 15.000 | |||
SD6101F11003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岩石(尖峰) | m3 | 25.000 | |||
SD6101F11004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坚土(排水沟) | m3 | 17.070 | |||
SD6101F11005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松砂石(排水沟) | m3 | 25.610 | |||
SD6101F11006 | 尖峰、基面、排水沟、护坡及挡土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 1.地质类别:岩石(排水沟) | m3 | 42.680 | |||
SD6101F12001 | 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 | 1.构筑物名称:护坡、挡土墙 | m3 | 88.000 | |||
SD6101B15001 | 防坠落装置 | 1.规格型号:防坠落柔性导索 | m | 700.000 | |||
(补)SD6101B01002 | 航空障碍灯安装 | 1.名称:航空障碍灯 | 个 | 84.000 | |||
(补)SD6101B01003 | 警航球安装 | 1.名称:警航球 | 个 | 84.000 | |||
SD6102 | 7.2 调试 | ||||||
SD6102F17001 | 输电线路试运 | 1.电压等级:110kV | 回路 | 1.000 | |||
10k电缆建筑 | |||||||
LT11 | 1 土石方 | ||||||
LT1102 | 1.2 开挖路面 | ||||||
LT1102A15001 | 开挖路面 | 1.路面类型:机动车道 | m2 | 400.000 | |||
LT1103 | 1.3 修复路面 | ||||||
LT1103A16001 | 修复路面 | 1.路面类型:机动车道 | m2 | 120.000 | |||
LT21 | 2 构筑物 | ||||||
LT2104 | 2.4 工作井 | ||||||
LT2104E12001 | 混凝土工作井 | 1.名称:电缆直线井 | 座 | 4.000 | |||
LT2104E12002 | 混凝土工作井 | 1.名称:电缆转角井 | 座 | 4.000 | |||
LT2105 | 2.5 电缆埋管 | ||||||
LT2105F11001 | 排管浇筑 | 1.名称:4+2孔排管 | m3 | 143.500 | |||
LT2109 | 2.9 基础 | ||||||
LT2109B17001 | 设备基础 | 1.垫层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厚度:C15商砼 | 座 | 1.000 | |||
LT2109C11001 | 接地槽挖方及回填 | 1.地质类别:松砂石 | m3 | 12.800 | |||
10k电缆安装 | |||||||
LA21 | 2 电缆敷设 | ||||||
LA2103 | 2.3 埋管内敷设 | ||||||
LA2103B14001 | 埋管内敷设 | 1.电压等级:10kV | m | 290.000 | |||
LA2103B14002 | 埋管内敷设 | 1.电压等级:10kV | m | 510.000 | |||
LA31 | 3 电缆附件 | ||||||
LA3101 | 3.1 终端制作、安装 | ||||||
LA3101C11001 | 终端制作、安装 | 1.型号、规格:10kV电缆终端,3×120,户内终端,冷缩,铜 | 套/三相 | 1.000 | |||
LA3101C11002 | 终端制作、安装 | 1.型号、规格:10kV电缆终端,3×120,户外终端,冷缩,铜 | 套/三相 | 1.000 | |||
LA3101C11003 | 终端制作、安装 | 1.型号、规格:10kV电缆终端,3*300,户内终端,冷缩,铜 | 套/三相 | 2.000 | |||
LA3101C11004 | 终端制作、安装 | 1.型号、规格:10kV电缆终端,3*300,户外终端,冷缩,铜 | 套/三相 | 2.000 | |||
LA3103 | 3.3 接地安装(环网柜) | ||||||
LA3103C14001 | 接地极安装 | 1.材质:镀锌型钢 | 根 | 4.000 | |||
LA3103C15001 | 接地体敷设 | 1.材质:镀锌型钢 | m | 40.000 | |||
LA3104 | 3.4 设备安装及试验 | ||||||
LA3104B26001 | 环网柜安装 | 1.电压等级:20kV以下 | 台 | 1.000 | |||
LA3104B14001 | 电缆保护管 | 1.型号、规格:电缆保护管,MPP,φ200 | m | 3.000 | |||
LA51 | 5 调试及试验 | ||||||
LA5101 | 5.1 电缆试验 | ||||||
LA5101E12001 | 电缆护层试验 | 1.电压等级:10kV | 互联段/三相 | 2.000 | |||
LA5101E13001 | 电缆耐压试验 | 1.电压等级:10kV | 回路 | 2.000 | |||
合计 |
分包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分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合同协议书
分包发包人(甲方):****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分包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施工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
2.工程地点:**自治区**市**区纳金街道嘎巴村。
3.分包内容:110kv、35kv高压线路迁改塔基、组塔、架线、接地、金具等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工作;10kv线路土方开挖、排管浇筑、环网柜基础及安装、导线安装等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工作。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合同编号: ANS-GYQG-LW-2025-001 。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需深化部分也属于承包范围,若出现工程量增减及相关变更参考合同专用条款及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说明。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 元(含增值税,税率为3%)(大写: ),税金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分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职称证或资格证编号: 。
六、合同文件构成
1、本分包合同中所用术语的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分包合同条款和通用分包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分包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包括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分包工程廉洁合同、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分包投标须知和分包投标辅助资料)。
3、分包承包人保证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分包承包工作,并承担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分包发包人保证按照分包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分包合同规定的分包发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八、签订地点
。
九、合同生效
本分包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且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的履约担保后即时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分包合同书一式捌份。正本贰份,分包发包人、分包承包人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包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包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廉洁协议
分包发包人(甲方):****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分包承包人(乙方):
为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责任(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分包招、投标及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分包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分包招、投标过程中以及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物(含有价证券)。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物(含有价证券),甲方的工作人员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分包招标及执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责任(一)乙方的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分包招、投标及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分包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分包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施工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钱物(含有价证券)。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在48小时内告知甲方的纪检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责任追究(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点击查看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否定其分包投标;未签订分包合同的,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分包合同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乙方签约合同价的0.5%-5%作为罚款,或终止分包合同执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若发现乙方有向甲方行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乙方列入甲方黑名单库。
四、其他规定(一)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在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中均有效,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分包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包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
分包发包人(甲方):****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分包承包人(乙方):
为构建和谐的施工环境,维护双方社会声誉,保障双方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用工合同管理1.1乙方须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与雇用的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1.2乙方应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并动态管理,对进场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登记表须由农民工签名确认。
1.3乙方应将农民工管理档案报甲方备案,因未及时备案引发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发放管理2.1乙方报送每期进度付款申请单时,应附上期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已发情况表和本期农民工工资应发表、农民工考勤表。
2.2乙方应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工作疏忽导致的农民工工资超发、漏发、少发、滞发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3乙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甲方劳资管理人员应对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监督,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责任。
3、处罚3.1乙方不按要求与雇用农民工及时签订用工合同,除负劳动法相关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每一份应签未签用工合同处2万-5万元罚款。乙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处未付农民工工资2倍以上罚款。
3.2乙方不按要求如实及时上报农民工考勤表及工资支付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元/天的罚款。
3.3因乙方原因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所属农民工集体罢工、阻堵施工现场或他人办公场所、上访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甲方按500元/人﹒天处罚。若政府相关部门或业主、监理进行罚款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罚款,同时甲方对乙方再加倍处罚。造成合同不能实质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罚款,甲方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应付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罚款时,由乙方在限期内缴清。
4、其他4.1农民工管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甲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点击查看政府、业主对农民工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3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合同章)后本协议生效。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分包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包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自治区****点击查看基地高压线路迁改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分包发包人(甲方):****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
分包承包人(乙方):
第一条 总 则1.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要求(如《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协议规定了分包合同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数额和使用,安全文明生产奖励与处罚。
3.本标段工程实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创安全文明工地,具体安全目标是:
(1)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亡人事故;
(2)不发生交通事故;
(3)不发生在自然灾害中承担管理责任的安全事故;
(4)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
(5)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控制轻伤事故,不发生涉险事件;
(6)不发生火灾事故;
(7)不发生垮塌事故;
(8)不发生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及由此导致的人身伤亡和一般及以上质量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9)不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及由此导致的人身死亡和一般及以上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11)不发生群体性职业健康危害事件,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1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13)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戴)率100%;
(14)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率100%,操作技能培训率100%;
(15)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
(16)危大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率100%;
(17)特种设备检验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8)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100%;
(19)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监管率100%;
(20)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实施到位率100%;
(21)按规定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瞒报、谎报、漏报、迟报。
(可根据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或内控目标适当增加或修改)
4.本标段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方针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5.本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乙方在各项目单价分析表“其他直接费”中计取该部分费用,包含在相应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二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签订合同前向乙****点击查看工程局有关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投入和有效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编制并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安全生产费用具体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办理对上对下结算。与乙方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共同使用。
4.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考核,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小组,对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积极推进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
6.严格分包单位准入管理,查验分包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关资质,将分包单位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
7.施工前编制并按要求报审施工方案;对危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8.按照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留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向乙方提供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9.杜绝现场使用国家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等;对提交给乙方的需要登记的特种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高大模板等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和备案。
10.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落实应急组织、程序、**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11.落实防灾减灾责任,组织乙方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12.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13.甲方对各分包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一、落实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实施企业化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为承接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的主体,对承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不少于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乙方应按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对承建工程项目标段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甲方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项目负责人在位率不得低于80%。
3.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乙方自己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现场实施、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实施、监管责任人及相应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拟制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项制度、计划应报甲方备案。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和协调本分包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配合甲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立即纠正。
4.乙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确保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保证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据实报销,不作为竞争性费用和利润,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费用使用的工程量认定工作。
6.严格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落实安全检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班组自检,交接检查,不定期检查,上报相关安全检查报告。每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上报整改台账,每月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并上报具体管控措施,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
7.乙方应根据现场事故类型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防汛、防火、机械伤害、触电、塌方伤人、高空坠落、公共卫生安全等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甲方备案,建立应急体系,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衍生事故,并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漏报,并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如因乙方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漏报导致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行政罚款及滞纳金等损失。
8.****点击查看政府、行业、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的依法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人员。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
二、落实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及班组活动管理要求
9.乙方所有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新进场人员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国家、行业、公司或建设单位规定要求,首次培训应至少达到50学时,每年再培训应至少达到24学时。
10.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明确当班任务,分析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三、落实危大工程技术、安全管理要求
11.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全施工方案措施,对于大型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随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下列(但不限于)达到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2)土方与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
(5)高空、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6)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7)高压容器压力试验;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2.乙方所有人员应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再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业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落实旁站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四、落实设备设施管理要求
13.乙方应执行在施工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设施,如施工点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等;并对承包及管辖范围内的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负责,不得擅自动用合同之外的甲方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生产装备和辅助设施,施工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汽、风等动力源,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且应按甲方要求使用。
14.乙方的作业机具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发现问题要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及作业指导书要求,不得冒险作业或“带病”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
15.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应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16.乙方需要使用、运输并贮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爆物品时,应事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应遵守民爆物品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于其他易燃易爆品或其他在使用、运输或贮存中的危险物品,也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17.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应制定方案并报甲方审批,但甲方的审批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落实职业健康、卫生及消防管理要求
18.乙方应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职业病发生。负责为本单位现场所有人员缴纳社保、办理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赔付额度应达到相应风险直接经济损失额,保险情况报甲方审查。
19.乙方使用劳动力应满足工种的强制性要求及合同要求,符合地方规定,并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施工人员花名册,人员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严禁名册以外的人员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力。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相应职业或岗位禁忌症,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工****点击查看医院的健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0.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大功率(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做好辖区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六、落实现场管控和相关事故、事件赔偿要求
21.落实甲方智慧工地劳务安全管理制度,利用甲方提供的项目级生产指挥调度平台手机app, 做好人员进场实名制登记,建立乙方劳务工人花名册,同时落实考勤制度,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监督作业人员做好上班打卡工作,并将每日考勤情况实时上传至甲方生产指挥调度系统。
22.对于施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甲、已双方应根****点击查看政府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划分,承担各自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人员应在指定区域或规定作业范围内施工,不得超出规定区域。凡出现下列情况导致发生事故的,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甲方施工范围外或指定作业区域外发生的事故,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于作业人员自身疾病、操作不当等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非施工原因导致的事故,因分包单位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因此涉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落实资料档案管理要求
2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善各类资料,并完成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对分包工程安全资料全权负责,并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进行编制汇总,定期报甲方备案。
第四条 甲方权利1.对乙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情况,施工反“三违”情况等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必要时进行处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时,甲方有权纠正或立即暂停其工作,甲方安全部门**监理可按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3.乙方安全工作应满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如乙方出现人员失职失责导致现场安全风险失管失控、安全问题高发频发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更换人员或处罚;如发现乙方有作业人员连续3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章的,甲方有权将该违章人员列入劳务管理系统黑名单并清退出场。
4.乙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甲方根据乙方违约事项和情节不同,采取停工整顿、约谈乙方负责人、撤换乙方关键岗位人员、直至清退出场。
5.负责对本协议项目范围的安全措施费的监督使用。
6.负责对本协议项目范围的安全文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评价和处罚。
第五条 乙方权利1.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安全事项等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建设单位、监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乙方有权使用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在结算中单列计量,实报实销。
4.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六条 处罚1.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将按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应全方位地、全过程地负责其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地和工程施工秩序良好,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如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力,施工机械缺陷等原因造成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乙方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外,还应接受甲方的考核。
3.事故处罚:
除事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向责任方追偿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罚:
(1)发生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100万元;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20万元;
(3)发生重大设备事、较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乙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处罚20%;
(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每起处罚20万元。
(5****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甲方上级对甲方的相应罚款,甲方对乙方按相应罚款的2倍处罚。
以上对乙方的处罚,根据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通知,可直接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罚,或要求乙方单独向甲方缴纳。
第七条 附 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合同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组织的验收,乙方施工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施工工地时终止。
2.本协议的奖励和考核,****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生产的奖励和处罚。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关于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等文件内容视为本协议的补充,乙方签收后应履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附后;本协议作为分包施工合同的附件,工作内容与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条款完全一致,与分包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包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包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七、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
分包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分包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7.2.1投标报价书
7.2.2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其它商务资料
7.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2.4分包协议书、廉洁协议、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和施工安全协议
7.2.5分包合同条款
7.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xx项目施工分包投标报价书
****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xxx公司:
1、我们已仔细研究了xxx项目施工分包工程(项目编号:xxxxx)分包招标文件和所有其他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含增值税,税率为x%)(大写: )的分包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分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分包投标文件(包括分包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分包投标文件)在分包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分包投标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分包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分包投标文件,除分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分包投标文件。
3、根据本分包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已在开标日期前提交分包投标保证金。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分包中标通知书后,按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签订分包合同。
(2)随同本分包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交付分包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组织**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分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分包投标价最低的分包投标人中标。
分包投标人:(单位盖章)
分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姓名)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7.2.2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其它商务资料授权委托书
****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委托(被委托人姓名 、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xxx项目施工 分包工程(项目编号:xxx)签署分包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分包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尾所示,特此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行为和签署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对我单位发生法律效力。
(注:应随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分包授权委托单位:(盖单位公章)
分包法定代表人: (姓名)
(签名)
分包委托代理人: (姓名)
(被授权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分包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分包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分包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
其它商务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人员持证证明、社保、财务状况、信用等,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包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
分包工程量清单说明
(引用分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分包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分包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引用分包招标文件分包合同协议书、廉洁协议、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和施工安全协议)
(引用分包招标文件通用、专用合同条款)
1、分包投标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分包投标书的重要部分,其有关资料及附图由分包分包投标人自行编号,并编入分包投标书附件中。
2、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施工条件、施工总布置、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配置、施工安全监测、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附表和附图等。
3、临时设施布置应在施工总布置图中注明。
4、对本分包合同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对策。
7.2.6.2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作业班组简要情况施工作业班组简介。
7.2.6.3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任命职务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资格 | 现任职务 |
一、总部 |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分管主管 | |||||
其他主要人员 | |||||
二、拟任现场项目部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
安全员 | |||||
质检员 | |||||
劳资员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