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路及配套工程项目

永宁路及配套工程项目

发布于 2025-08-14

招标详情

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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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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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及配套工程项目

**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发展局以2411-330652-04-01-27453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7616.55万元,工程费用 7345.04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4866 万元,建设规模:北起赵墅路,南至凤林东路,道路长650米,红线宽20米,交叉口展宽段宽21.5m,设计速度30km/h。包括上跨赵墅江而设的**路大桥(195m)一座,安置小区主入口跨河设置的小区主入口桥(45m)一座,安置小区消防入口跨河设置的小区消防入口桥(20m)一座。道路横截面:3.5m(人行道)+13m(行车道)+3.5m(人行道)=20m,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建设地点:****点击查看新区**街道。

2.2招标范围:桩号K0+000~K0+589.015内的道路、雨水、桥梁、路灯、交通、智能化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4732.935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其中桩号K0+215以北至赵墅路开工后180个日历天须达到通车条件(包括连接小区2座桥梁)。

2.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市政道路的养护及大中修工程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特征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证明文件为:①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竣工验收证书。以上①、②资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竣工验收证书需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业绩时间以质量证明文件中的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工程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投标人在此业绩中承担符合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金额的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合同金额仅指施工部分合同金额。

3)业绩特征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4)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点击查看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点击查看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公共**交易平台(http://ztb.****点击查看.cn/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点击查看.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3 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越**公共**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点击查看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越**三**路8号 地址:**市越****点击查看东路505号十楼

联系人:易工 联系人:陶芳芳、阮俊晋(代理)、葛冰洁(预算)

电话:0575-****点击查看7399 电话:151****点击查看8551(代理)151****点击查看6630(预算)

邮箱: / 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