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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2025-07-14 | 招标代理: |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点击查看(海河院区、**院区)消防安全 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海河院区、**院区)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格 |
1 | (海河院区、**院区)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 合同签订后三年 | 18万元 |
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 开启时间截止时点“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信息,对列入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4年****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 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消防安全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及该系统中“机构概况”界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获取
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日**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点击查看(**市**区睦南道109号)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现金至代理机构咨询购买,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4日14:30(**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点击查看评标室(**市**区睦南道109号)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南路26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5562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睦南道109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9722
(四)项目联系人:王卉、李硕璇、陈萌萌
(****点击查看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银行账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0586
九、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四、询问与质疑”。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止。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点击查看(海河院区、**院区)消防安全 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海河院区、**院区)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格 |
1 | (海河院区、**院区)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 合同签订后三年 | 18万元 |
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 开启时间截止时点“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信息,对列入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4年****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 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消防安全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及该系统中“机构概况”界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获取
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日**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点击查看(**市**区睦南道109号)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现金至代理机构咨询购买,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4日14:30(**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点击查看评标室(**市**区睦南道109号)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南路26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5562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睦南道109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9722
(四)项目联系人:王卉、李硕璇、陈萌萌
(****点击查看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银行账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0586
九、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四、询问与质疑”。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