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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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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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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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方案》要求,为公平公正开展遴选评审工作,选拔优质培训机构,提升农民培训质量和效果,现将**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共5期250人,其中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2期10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1期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专题培训2期100人。

二、遴选条件

1.资质条件:**省范围内,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培训办学资质在有效期内。

2.培训条件: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可容纳5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现代教学设施设****点击查看基地等培训条件。

3.农民教育培训经验: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有学员组织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模式。

4.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无不良征信记录。

5.培训能力:具备申报培训专业(粮油产能提升,水稻单产提升,农机手技能提升,农产品电商运营、乡村特色产业推荐官能力提升)培训相关专业教师, 培训师资力量强,有能力承担申报专业的培训。

6.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培训机构有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有稳定的后续培育指导团队、具有能指导和解决实际生产技术问题等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能力的师资及指导团队。

7.加分项(最多10分,有两项以上加分项不重复加分): 被评选为乡村**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优秀培育机构的加10分, 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培训机构或先进单位的加8分。

8.一票否决项: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授课费未按要求支付,存在拖欠教师授课费现象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允许承担培育任务。

三、遴选流程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机构简介、资质证明、师资队伍、教学设备清单、培训方案、教学培训成果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按照要求装订成册,邮寄或者送至****点击查看315室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组织综合评审,通过查阅申报材料、现场提问的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量化打分,拟入选培训机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不超过5家。将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在****点击查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拟选用培训机构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培训机构,综合考虑机构的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效果、社会信誉等因素,分配培训任务,签订培训协议,开展培训工作。公示期间,若有反映对拟入选培训机构存在异议,经调查属实并影响承担培训任务的,将取消其承担培训资格,或拟选用的培训机构有自主放弃承担培训的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人:周扬鑫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1170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315办公室)

附件:**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得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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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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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得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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