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中波红外相机无人机购置与集成改装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公告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现将前期公告中附件1的第一章“一、技术要求”中第五节“(五)报价方资格确认”的第一条“(1)要求报价方需具备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以上(含二级)的保密资格”的内容进行删除,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项目联系人:陈晓莉,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7587/0911-33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