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 **镇主**老旧小区灭火器(架)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第1页第10条的“履行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改为“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实际使用数量进行供货。每次供货需求在7日历天内完成,按最终实际使用量年底统一结账。”;第10页投标综合说明书第3条“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工期 个日历天处置完成。”改成“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实际使用数量进行供货。每次供货需求应在7日历天内完成,按最终实际使用量年底统一结账。”
2、其它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