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消防器材设备维修服务采购。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6.50万元。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2025年消防器材设备维修服务;
2.维修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
3.交货地点:**市**区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
四、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授权。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失信行为(已信用修复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报价材料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提交企业资质材料:①营业执照含消防维修经营范围;②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符合项目要求);③资质认定证书;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报价品名、规格、数量、维修要求与需求相符(详见附件1)。
3.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消防设备、器材销售和维修资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4.按本公告(详见附件1)表格报价。
5.报价材料须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骑缝章。
6.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密封。
六、其他说明
1.价格(包工包料)含:器材、配件材料、拆装、调试、运输、检测、人工、维修安全防护、税费等费用。
2.供货商提供器材设备维修服务的项目完成后采购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款,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尾款。
3.本次采购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少于三家的,只****点击查看小组将按照局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点击查看小组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七、提交期限和地址
符合资格的报价服务提供方应当在本服务需求公告起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9:00-12:00,13: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材料通过快递的方式,快递到收件人:****点击查看综合协调科,快递地址:**市**区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505室,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7172(邮政编码:511455),以签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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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