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钟林毓秀城邻里中心1#、2#楼改造项目酒店合作运营管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铜陵市义安区钟林毓秀城邻里中心1#、2#楼改造项目酒店合作运营管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6
南京****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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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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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中心1#、2#****点击查看酒店**运营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点击查看中心4层

中标(成交)金额:3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点击查看**中心1#、2#****点击查看酒店**运营管理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服务期5年,如经采购人对投标人派出的运营管理团队考核通过后,再延5年,第5年的前90天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无责解约,否则就正常按照合同期。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军、祝杰平、徐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审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顺安镇顺凤路95号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美凯龙后一号商务楼266室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点击查看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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