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建设****点击查看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县**市场建设开发服务工程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点击查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县**路。
二、公示内容
**县**市场建设开发服务工程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1日止。
四、公示地点
(一)****点击查看公告栏(**市**县**镇民生路27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ndzrzy/bmzc/tzgg/)。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县**镇民生路27号,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邮编:547200,联系电话:0778-****点击查看99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县**市场建设开发服务工程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