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补充通知(第3次)[第(3)次答疑]

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补充通知(第3次)[第(3)次答疑]

发布于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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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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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四)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E3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56005、**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有关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 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3.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原:“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现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注:当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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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