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第三小学综合楼(原文体楼)改造工程项目(****点击查看小学综合楼(原文体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小学综合楼(原文体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学综合楼(原文体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第三小学综合楼(原文体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中标人: ****点击查看
投标总报价中标价格: ****点击查看0569.02 元
二、其他公告内容
****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陈红”存在同一时间重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情况。经核查,****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陈红(身份证号:440****点击查看976110、注册证号:粤2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744)”存在同时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经核查,陈红确于2025年03月27日9时,同时参与本项目与“**区热带特色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活动。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企业诚信”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要求,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投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投标中重复使用;已中标的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并应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据此,****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虚假承诺,不具备本项目中标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存在放弃中标、不可抗力、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后续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鉴于本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且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现依据法定程序,确定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递补为本项目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三****点击查看食品厂安置区南区2号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点击查看06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区****点击查看三路八一小区12栋702
联 系 人: 王则宇
电 话: 0898-****点击查看040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