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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乐镇刘村灵芝药食同源健康食品加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云乐镇刘村灵芝药食同源健康食品加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版书镇**村上南组礼堂二楼
成交金额:贰佰零壹万柒仟柒佰壹拾陆元壹角柒分(****点击查看716.1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零壹万柒仟柒佰壹拾陆元壹角柒分(****点击查看716.1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云乐镇刘村灵芝药食同源健康食品加工项目 施工范围:云乐镇刘村灵芝药食同源健康食品加工项目,建筑使用功能为厂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厂房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室外**道路硬化、消防给水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汪星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221)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修南、宋祖林、汪志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7000元包干收取。
2.金额: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云乐镇刘村村上村街道、**省**市**县**镇新桥华堂屋17号,联系电话:陈先生138****点击查看7428、欧阳女士181****点击查看2133。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云乐镇刘村村上村街道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7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新桥华堂屋17号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7428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