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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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工程(二次)****点击查看改革局****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榕发改复〔2024〕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县东一环****点击查看康复中心南侧地块临山体侧 。 | ||||||||||||||
2.2 建设规模:对原****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建设床位200张)主体****点击查看广场、消防道路、室外硬化、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 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 ||||||||||||||
2.3 合同估算价:****点击查看3100元。 | ||||||||||||||
2.4 计划工期:450 天。 | ||||||||||||||
2.5 标段划分:****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工程(二次)。 | ||||||||||||||
2.6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对原****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建设床位200张)主体****点击查看广场、消防道路、室外硬化、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 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9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 09时1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点击查看400.00元。 2.由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目录列出相应格式为系统范本生成模板,无法修改。请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时应按评标办法中“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编制。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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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