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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企事业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攀****点击查看建设局 攀****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攀住建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施(https://www.****点击查看.cn:8888/zcpsqd),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1、2。个人、单位、有关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n:8888/zcpsqd)进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并将申报信息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信息须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在单位将申报人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里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点击查看住建局审核。
(三)部门审核
**住建局****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四)评审
由**市**建筑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
(五)公示、发文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攀西人才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拟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点击查看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人社局审核确认,同时通过**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人社”APP,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申报人需提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要求字数1500字左右。
六、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人。申报受理地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巷15号);联系人:周华,联系电话:0812-****点击查看232。
七、评审费用
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点击查看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科研、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建设运维)栏目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需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三)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材料审查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等要件核验。
(四)申报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
(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0812-****点击查看509
****点击查看建设局:0812-****点击查看232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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