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顶山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九顶山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于 2024-11-28
九顶**中村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11-28 10:0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500,000元 人民币
957,845,038.82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彩色复印件”相关表述修改为“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0条款删除。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修改为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4.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4.1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支付方式:1.项目开工后竣工验收合格之**度款拨付比例按照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2.工程审计完成后提交审计报告且工程涉及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后,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后付至工程审计值的97%;3.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支付工程审计值的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均应提前开具符合发包人要求和法律要求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