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 | 未通过原因 |
1 | 上****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
2 | 北****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进前9名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资审申请文件联合协议书表述,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公司”和联合体牵头人共同承担不含亮化工程全部施工内容,但该单位缺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 |
4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进前9名 |
5 | 昆****点击查看公司 | 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进前9名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
7 | 天****点击查看公司 | 资审申请文件联合协议书表述中,联合体成员“湖****点击查看公司”承担部分装饰装修和部分机电安装工程,但未提供相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 |
8 | 中建****点击查看公司 |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
9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进前9名 |
10 | 中建****点击查看公司 | 资格申请文件联合协议书表述,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承担全部亮化和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本项目资审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但该单位仅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11 | 中建****点击查看公司 | 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进前9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