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坪山-龙湖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

【市辖区】坪山-龙湖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

发布于 2024-12-31

招标详情

汕头市龙湖区坪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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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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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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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
**-**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0507-04-01-764563

投资项目名称

**-**产业协作示范园

招标项目名称

**-**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

标段(包)名称

**-**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迎宾路与南砂路交界东南侧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通过申请专项债资金和对口帮扶专项资金,不足部分企业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拟建1栋框架结构高标准化厂房(1#厂房)和3栋企业独栋厂房(2#、3#、4#厂房),总建筑面积40683.34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11347.57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608.03平方米。层数为4层,首层层高7.6米,二至四层层高4.5米,设置生产车间、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发电机房等。2#厂房,建筑面积11031.02平方米。层数为4层,首层层高7.6米,二至四层层高4.5米,设置生产车间。3#、4#厂房,建筑面积均为8848.36平方米。层数均为4层,首层层高7.6米,二至四层层高4.5米,设置生产车间。

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点击查看01764.96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点击查看7807.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点击查看3597.23元,工程预备费****点击查看360.24元。

招标内容

根据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

工期

545天

最高投标限价

****点击查看7807.5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点击查看.cn:3280/TPBidder)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6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

提疑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2时00分

答疑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8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发布公告媒介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

招标人

****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

**市**区**庄16座1楼西侧之一

招标人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4-****点击查看3786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

**市桃**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54-****点击查看1210

行政监督部门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点击查看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点击查看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点击查看2393

监察部门

****点击查看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点击查看367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一、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省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点击查看.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省公共**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定稿)坪山-龙湖产业协作示范园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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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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