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管理局**区老旧小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7月17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
| 地址:**市郑东新区**路1号卖场二23层2325号 |
| 被投诉人:**省立****点击查看公司 | | 地址:**市**区启明东路6号联东U谷瀍河科技创新谷一期1#1-501 | |
|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 | 地址:**省**市老**龙光路401号 | |
| 五、基本情况 |
| **省立****点击查看公司代理的“****点击查看管理局**区老旧小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于2026年7月30日进行了开标。8月4日,****点击查看**公司对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8月5日**省立****点击查看公司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8月26****点击查看财政局进行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点击查看 |
|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