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名称 | 问题类型 | 问题 | 回答 |
项目开工一件事 | 项目开工一件事 | 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1.行政区域内**、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已完成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证书。 |
一件事具体怎么办理 |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或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必要) 2.消防设计文件(必要)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必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要) 5.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非必要) (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1.排水许可申请表 或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必要) 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必要) 3.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情况说明(必要)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必要) 5.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或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非必要) 6.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材料(非必要)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要) 2.建设项目总平图(非必要) 3.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必要)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1.用地批准手续(非必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要) 3.施工许可证承诺书(必要)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非必要) 5.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或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非必要) 6.施工合同(非必要) 7.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向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非必要) 8.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非必要) 9.消防设计审查意见(非必要) 10.中标通知书(非必要) (五)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或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必要) | ||
办理流程是什么 | (一)申请。建设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市、****点击查看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申请办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当场或1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受理。1.针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清单中优化的材料信息、填报须知等内容,实行兼容受理、审批;2.保留线下受理渠道,由综合窗口通过“赋权代办”等方式,帮助建设单位代办线上流程;3.清单中标注“非必要”且系统中应当已存在的材料,根据部门审批需要,由综合窗口人员查询历史审批信息,帮助建设单位补全;4.综合窗口完成受理后,事项通过系统分发至相关部门开展审批工作。 (三)审查。1.相关部门对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进行审查,在承诺期限内签署审批意见;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入驻施工许可发证审批流程,掌握项目信息,监督员在项目交底会议现场依法收取质量安全相关材料,对未完成相关工作的项目,依法要求停工整改。3.将特殊建设工程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的县区,建议施行“容缺受理”,同步开展其它申报材料的审查,待消防设计审查出具审批结果后,继续开展发证工作。 (四)批准。对于通过审查的申请,由审批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于未通过审查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告知原因。 (五)核发。产生的审批结果文件,均采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电子化格式出具,企业无特殊需求,不得出现要求线下打证、提供纸质文件的情况。相关流程产生的电子材料均共享至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归档。 | ||
办理时限要多久 | 10个工作日 | ||
在哪里办理 | ****点击查看中心(**市**区湖东路666****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中心(**市**区顺安镇顺凤路99号临津苑C****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中心(**市**县**路2****点击查看中心) | ||
什么时间可以办理 |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10-17:00。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规划证未办下来是否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 | 不可以,应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须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 | |
多大面积的房建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
资****点击查看银行盖章 | 不需要,由建设单位承诺即可。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流程 |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准备申报所需资料和消防设计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2、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予受理凭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对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对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出具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4、属于特殊消防设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5、送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并在****点击查看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 |
什么样的项目需要第三方互审 |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以及未实行“联合审图”的建设工程,可由具备审查能力的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应专业设计单位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出具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 ||
消防设计审查时新老规范适用原则是什么 |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 |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时建筑垃圾土方量是否现场测量 | 不需要。自2013年纳入网上办理系统后,采用公式计算,不再去现场测量。 | |
如何计算土方量 | 申请人根据建设面积按不同种类建筑垃圾匡算公式进行匡算,受理部门现场勘查时进行复核。 | ||
在哪个环节领取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核通过现场发。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有什么具体要求 | 须标明雨污水管径、走向、重要节点标高,检查井、排放口等排水设施位置定位坐标等。排水户雨污水管网拟排向的市政道路检查井标高、管径等相关地下管线信息。 | |
不同排水户预处理设施需满足什么要求 | 1、餐饮、车辆清洗等产业油脂、泥沙等洗涤用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设置隔油池、格栅、沉砂池等相关的污水预处理设施。2、重点排水户、应依法安装并保证水污类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水户应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设施 的连接管、专用检测井运行维护情况、废水异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住宅小区是否需要申请排水许可 | 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