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五冬"抚****点击查看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气象监测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物品有调整,具体详见最新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15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点击查看-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新宾镇建州街6号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顺****点击查看东路恒大****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6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电 话:133****点击查看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