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的更正公告

忻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2-06

招标详情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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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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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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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992024AGK00220(SXZB-2406 03510Z0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包: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1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防爆合格证。 ★12、提供防爆合格证。
2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包:防水头灯
★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防爆合格证。 ★8、提供防爆合格证。
3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包: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1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删除该参数
4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包:应急电源
★1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0、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包:应急照明系统
★1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删除该参数
6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合同签订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天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原履约保证金(即质保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 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法》 及《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8 招标文件9.5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点击查看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点击查看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详细地址:**省**市**区建设北路5号

联系人:王宏良

电话:185****点击查看18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大街97号**壹号商办楼西楼6层项目十部

联系方式:0351-****点击查看465 134****点击查看7750

投诉、质疑电话:0351-****点击查看465 0351-****点击查看502

监督电话:0351-****点击查看377

监督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恩瑞

电 话:0351-****点击查看465 134****点击查看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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