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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建新镇台屿路91号百纳****点击查看公司2号厂房一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10.****点击查看000
供应商名称:**鑫优鲜****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平塞**路157号绿水家园C梯602室。(经营场所:**省**市**区东肖镇东堀村沈厝路11号旁)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11.****点击查看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点击查看 | 特勤大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合同包1) | ****点击查看特勤大队 | 负责****点击查看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服务期1年。 | 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鑫优鲜****点击查看公司 | 特勤大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合同包2) | ****点击查看特勤大队 | 负责****点击查看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服务期1年 | 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鸿、陈文钦、江添兰、黄亚灵、曾师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合同包预算控制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照1.5%,100万元-500(含)万元的部分按照0.8%),本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后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银行账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电子信箱:****点击查看@126.com。其中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为25960元,合同包2代理服务费为2596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1各投标人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点击查看评标总得分为94.33,折扣报价为9折。
2、合同包2各投标人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鑫优鲜****点击查看公司评标总得分为89.99,折扣报价为8.9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鹅峰村鹅峰路325号
联系方式:瞿助理0591-****点击查看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林斌、曾佳、刘美云、徐朕、张静0591-****点击查看7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斌、曾佳、刘美云、徐朕、张静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