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16 10:58
60天 |
1.1元 人民币 |
252,166,352.43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1、招标公告第十一、其他异议受理地址调整为**市长江一路上合****点击查看基地。 2、招标文件10.6.3条招标代理费调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规定的五折计取,取费基数为施工的实际中标价。差额定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 万元以下(1.0%);100-500 万元(0.7%);500-1000 万元(0.55%);1000-5000 万元(0.35%);5000-1 亿元(0.2%);1-5 亿元(0.05%);5-10 亿元 ( 0.035%); 10-50 亿元 ( 0.008%);50-100 亿元(0.006%);100 亿以上(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