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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撮镇镇睦**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07月16日
**县撮镇镇睦**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四顶山路5号;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路33号5楼B座;**市**区中关村北一街4号;**省**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
投标报价:伍亿肆仟陆佰贰拾陆万伍仟肆佰捌拾捌元贰角贰分(¥****点击查看65488.22元)
质量:合格
工期: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与****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社区**北路西侧6****点击查看中心9层;**省**市**县**镇科技东路1号三层;**省合****点击查看农贸市场北侧
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柒佰万零捌仟肆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点击查看08467.88元)
质量:合格
工期: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肥****点击查看社区居民委员会503室;**省**市**大道177号21层;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路33号25-27楼
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捌佰贰拾贰万陆仟肆佰肆拾捌元壹角肆分(¥****点击查看26448.14元)
质量:合格
工期: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勘察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设计院****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撮镇镇瑶岗路与北张路****点击查看深燃调度大楼11层;**市**区**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区B座;**省**市**区淝河镇牯牛降路139****点击查看中心A座601室;**省**市**区**北路1号
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捌佰肆拾贰万玖仟肆佰肆拾肆元捌角伍分(¥****点击查看29444.85元)
质量:合格
工期: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与**地****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政府综合楼 303室;**省**市**区**路277号;**省**市**区田埠西路199号加侨悦**B幢402;****点击查看政府大院内
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捌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点击查看88888.88元)
质量:合格
工期: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点击查看中心大厦13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王善鸿、宇海涛、吴孟泽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870-8645
公示期: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广场A座17-20层,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870-864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17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